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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吹过少年耳畔的风


  青春像装在一个精美的玻璃杯中燃烧的蜡烛,每一个玻璃杯都有自己的颜色,封筝是小家碧玉的淡粉色,青春期该有的叛逆,在她那里完全没有实现。她仅仅是一个不够出色,同时又难以被忽视的存在。她想要装在鲜红色的玻璃杯中,只有那张扬大胆的红色,才是她的追求,她爱那万众瞩目的聚焦点,爱那特立独行的放肆,爱那火热奔放的激情,这狂热的挚爱在内心深处萌芽,在萌芽之初夭折。从她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她就缺失使其茁壮的肥料。看着别人在聚光灯下闪烁,那些人站在这个舞台的中央,尽情的展示着关于自己的故事,即使她知道这个世界更多的是台下如她一般微弱的存在,她依旧因为别人的闪亮,默默的灼伤了自己。

  大学填志愿的时候,她选择了一个自以为是大城市的小城市,在这个古色古香的南方小镇里,有着如她家乡一样的连绵的青山。学校图书馆旧馆最下面一层的“爱书屋”书店前的两棵小小的,长歪了的枫树,到了秋天,这两棵树就格外的显眼,红色的秋叶与书店内静谧的意境相融合。

  这个小城市有着远离喧嚣的单纯,也有一个眼睛里住着星空的安静的少年。

  第一看见他的时候,就觉得他是青春里少有的高贵冷艳的紫色,与这个缀着绿色的柔和景象的小镇格格不入。如果说她出现在这个城市是必然的话,那少年的停留就是一个过失。少年有一只白色的拉布拉多导盲犬,每次遇见他总能看见那只透着灵性的狗,少年唤它“再见”。他想停下来的时候,会往后紧一紧绳子,对“再见”说回来吧,然后它就躺在少年的脚边,头靠在他的脚上。

  关于少年和那只叫做“再见”的狗,是学校里一道美丽的风景。有一次他在学校静思桥上蹲下抚摸“再见”的照片还做成了学校杂志的封面。他微微的侧着头,初春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像听到了“再见”的秘密一样,嘴角挂着一丝得逞的微笑。

  封筝以为少年时常驻足聆听的背影是孤寂的,一个看不见的花季少年和一只叫做“再见”的狗,想要通过这个古镇的幽静来逃避这个世界的不公。少年悄悄的躲进这样一个角落,轻轻的舔舐自己的伤口。就像黄昏下的夕阳,总是渲染一种逝去的悲凉。她习惯性的用先入为主的观念,断定别人的感受。后来才明白用眼睛看见的哀伤有时也是想象出来的,那个舔舐伤口的人,他自己知道,舌尖尝出的是什么味道,夕阳西下纵使忧伤,又何尝不美。

  大二体育选修课,封筝选了交谊舞,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课居然没有一个男生,每次体育课,一群女生两人一组,你搂着她,她抱着你,在舞蹈教室旋转不停。上她们这个课的是一个看上去很有气质的老师,大家都唤它安老师,她的舞轻柔优雅,在她的舞蹈里,她像一个造梦者。她体态优美,舞姿轻快而浪漫。走下舞台之后的她,却是全身心都蔓延着疲惫的女人。时间带她们迎来最美的绽放,最后又带她们走向凋零,始终是没有赦免任何一个人。

  安老师最美的样子是讲起舞蹈的时候,那时,她的眼睛里闪着光芒,她为学生们分解一个个的舞步,耐心的一遍遍示范,又给她们一一纠正,她温柔的样子就像是怕惊醒熟睡的孩子。

  体育课上下了一场措手不及的雨,透过舞蹈教室的大玻璃窗,有人因为带了伞而沾沾自喜,有人因为没有带伞而懊恼愤怒。临下课的时候,门口因为有人送伞而慢慢散去的人群中,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少年和一只拉布拉多狗闯进了封筝的眼帘,他们全身湿透了,不断地滴水,从他们脚边蔓延开来的就是一滩水渍。“再见”在旁边不断的甩水,有女生因为甩到水,轻轻叫了一声。少年蹲下去,摸了摸“再见”的头,对着它的耳边说了什么,起身后,狗就不再动了,而是蜷缩在少年的脚边,像个做错事害怕惩罚的孩子。

  下课铃声响起,老师三步并两步径直走到少年的身边,将他带进了自己的车里。

  封筝作为这个舞蹈课上最不起眼的女生,个子矮小,皮肤不白,也没有瓜子脸,每次上课时,她总是往后面最不显眼的位置站。但是由于在舞蹈课上,她有点像是鸡立鹤群,加上她的名字又太好记了,所以每次上课,她总会被老师揪出来,站到最前面。

  这门课使她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她的的确确不是生活在舞台上的孩子,她是天生的观众,是一个为他人鼓掌的人,而她自己,并不适合别人的鲜花和掌声。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有自己的轨迹,相交和平行是为了让自己更加的了解自己,以便于我们在下一个分叉路口做出选择。不断地对比,不断的经历,最终就是我们的人生。

  人的一生,也就是画的一个圈,出生的时候,这个圈是一个点,由这个点呈弧形出发,当这个圈圆满的时候,我们也到达了终点,同时也回到起点。就像今天走在学校旁的古城,从大门进去,转过去绕过来,不管怎么样,她最终都能回到刚进去的那个门,那一刻,她已经结束了这个古城的游览。

  这个古城很美,虽然避免不了带着商业和现代的气息,但是这个小镇本身的古韵,和刻意的营造,使得新建的古城也有着遥远年代的韵味。穿着汉服的年轻男女和巷子里的油纸伞,古老的画扇、精美的剪纸、优雅的湘绣和上海风情的旗袍,就着傍晚的一缕晚霞,封筝不禁微微的醉了,像是品了一口陈年女儿红,她的脸渐渐泛出同远方晚霞一样的颜色,心也跟着迷离了。

  夜幕笼罩之后,各色霓虹灯烘托出舒服的暖色调。封筝从外面渐渐深入这个古城,从一个小巷子穿梭到另一个小巷子,在嘈杂的叫卖声和闲谈声中,她听到了古筝传来的悠远而清脆的声音,那是一家古色古香的乐器店,店门上面的牌匾上写着“听见远方”,弹古筝的是一个穿着上面缀着水墨荷花旗袍的女生,女生的手指纤细白皙,微微侧头的模样尽显高贵优雅。当女生结束最后一个动作之后,站起来微笑着向大家欠身,退出了大家的视线。

  封筝被这个店的装修所吸引,中间一扇屏风将这个小小的房间分成两个部分,古筝处于门面居中靠前的位置,橘黄色的灯光,柔柔的撒在店里,衬出一丝静谧,全复古的装饰,真正迎合了店门招牌远方的韵味。她不自觉的走了进去,在里面结账的柜台边上,趴着一只白色的狗,她下意识的四处张望,在屏风的另一面,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少年在向一群人介绍那个笛子,少年或许知道,那些多半不通晓音律的人,仅仅是过来凑一个热闹,他却依旧乐此不疲。他应他们的要求,礼貌的为其一一讲解。少年接过一位顾客递过来的笛子,放到嘴边开始吹了起来,他手指关节分明,修长的手指在笛子上灵活的跳跃,就像舞蹈课上,老师跳的舞一样,优雅轻盈。

  眼前的少年,有着灵活的手指,见过他不说话时的冷峻,没有想过,走入人群中的他是这般的绅士而有耐心。他白色的休闲T恤微微的被汗浸湿了,店里柔和的光线,打在他的脸上,照着他的眼睛,他摆弄手中笛子的时候,封筝有一种他看得见的错觉。

  一会儿,那个弹古筝的女生走过来,招呼大家随便看看,然后扶着少年往屋里走去了,那只狗,顺着少年的移动,转动着脑袋,少年经过狗的身边时,狗冲着少年的裤脚嗅了嗅,随后起身跟着少年转弯进去了。

  这一天,古城有一个盛大的活动,晚上八点开始。封筝一个人闲逛着,走走拍拍,悬挂在半空中的油纸伞,彩色的布条,墙面上一串串红通通的灯笼,还有拥挤的人群在某一刻都尽数定格在了她的手机里。直到八点半她才赶去活动地点,拥挤的人群把她排斥在舞台的外延,一个妙龄少女站在舞台的一侧,讲着关于圣女的故事,这个故事中没有爱情,只有一个由圣女掌管的象征幸福的火炬。

  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这里生活着两群完全不同的野人,他们凶残暴躁,白日为了争夺领地互相残杀,晚上各自围着篝火笙歌欢舞。一位巫师途径此地,被此地的锦绣山河吸引,便指出在东边的那座高山的山顶上,有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炬,只要族中推选出的圣女得到它,那这片香山宝地就是他们的,这是神的旨意,也会受到神的庇佑。就这样两族的圣女带着各族神圣的使命出发了。这之后两族和平的相处着,直到圣女拿着火炬归来。然而归来的两位圣女已经合二为一,那熊熊燃烧的火炬也被两族人民共同供奉起来,两族之间再无分别。

  传说中的火炬在舞台的中央绑着红绸布,挂在一个搭起来的木架子上,向人们展示着,一束聚光灯紧紧的打在上面。

  封筝在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的最外面,即使努力踮起的脚尖对让她想看到关于族长和一群巫师的狂欢活动也没有丝毫的帮助,连高举的手机也只拍出了模糊的轮廓。四周音响传出的配乐,在耳边久久盘绕。激情澎湃的舞者和狂欢躁动的看客,是今夜古城的高潮,从今夜开始,因着这个新建的古城,这个依山傍水的有着悠远意韵的南方小镇,注定不再平静。正如舞台中央的那个火炬,点燃了,就得等它慢慢燃烧。

  舞台中央的盛宴渐渐的平息,但是人群依旧拥挤,她离开的时候,舞者已经悉数散去,舞台中央的圣火,却烧的正旺。在那人潮汹涌的人群中央,从树林间飘出的习习凉风擦着人们的皮肤,变成了一股股燥热的气流。

  背离了热闹和繁华,心灵的那片净土才再次孕育,那个不是很安静的姑娘,有一个不想被过分的声音侵扰的想法,也有一个关于站在聚光灯下的梦想。而梦想是两个字的荒城,你要学会慢慢打磨,慢慢雕琢,将那片荒草丛生的荒原开垦出来。直到,萧索的荒原,开出遍野的鲜花,来客匆匆,那些驻足在荒城之外的人,就不再成为你紧张的理由。在无数个清晨,那淡淡的清香,悠悠的鸟鸣,会轻轻打断你昨夜的好梦,这就是生活。

  走到半路上的时候,柳佳欣打电话说来接她了,在河岸的护栏边,柳佳欣穿着黄色露肩上衣,黑色纱裙,一双黑色粗高跟鞋,棕黄色的头发扎成了一个麻花辫,带着一种不规则的凌乱垂落在肩膀的一侧,自从柳佳欣瘦了以后,向着女神的方向可是迈进了一大步。柳佳欣朝她招手,她从马路的另一边跑了过去。

  大一第一次见面,柳佳欣睡她对面,那时候的柳佳欣有点胖,是她们宿舍唯一一个喜欢早起的女生。同时呢也是个喜欢看侦探剧的女生,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而封筝呢,喜欢看言情剧。佳欣最喜欢的剧是美国的吸血鬼日记,她没有最喜欢的剧;佳欣钟情于美剧,她钟情于泰剧;佳欣看侦探剧是因为充满了思考和挑战,她看言情剧是喜欢那种不用脑子的感觉。所以她们基本谈不到一起去。相处久了,对对方多了点了解之后,她们因为一个癖好居然成了好朋友,那就是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化妆,而且化妆技术还不好,而佳欣呢,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让人摆弄,在化的妆丑到足以让她们笑出声来的时候,她们的心情就差不多好了。一个是借化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一个是想要有人陪。摆脱悲伤的方式究竟是什么,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需要的正要我能够给你。

  在一家按摩店的门前,她们止步不前,离学校的宵禁还有一个小时,她们进去做了四十分钟的鱼疗,刚下水的时候,那鱼轻轻咬你的脚,像是有人在挠痒痒,她们都有点受不了,泡了一会,习惯那种感觉了,才觉得很舒服。这是封筝第一次鱼疗泡脚,以前看别人鱼疗的时候,觉得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那些小鱼簇拥在别人的脚上,可爱又亲近,是一种特别好玩的感觉。

  她们背靠着软沙发,闭着眼睛,柳佳欣呼之欲出的话被隔壁房间一个小孩发出的欢笑声打断,伴着那欢笑声佳欣开始浅浅的谈起了一个关于她的故事。这个故事,她们谈论过很多次,那是能触动佳欣心底最柔软地方的一根弦,那是她每天坚持运动的理由,她看似毫不在意的外表下,是悸动的,也是不安的。

  春天总在一场无声的春雨里,悄悄的被唤醒,这个世界的新芽偷偷的焕发生机,我们人也像一株植株,需要雨水和肥料,每一种植物都有最适合搭配的养料,人也一样,遇到最佳的那一个就够了,多了烧心,少了闹心。真正的合适,就是不多不少刚刚好。从人生的开始到最后的结束,她们画出的这个圈,可大可小,里面包含的东西更是复杂,这其中有更加优秀,营养更加富足的肥料,但是所有的替代品都会或多或少的缺失某种养分。

  佳欣有时候会叹气,她从来没有为了一件事情这样的坚持过,她央求封筝给她化妆的时候,会很无奈的说,就这样坚持四年吧,自己喜欢的,总是要遭点罪的,那不也要忍着啊。女人遇到自己的肥料的时候,常常失去理智,这肥料是不是刚刚好全凭自己的感觉,通过不理智的追求,企图将所有不刚刚好的替代品变成与自己完美契合的模样。

  致力于追求爱情中契合状态的女人很傻,可是不可否认,她们努力的模样充满了魅力。她们躲在角落,在别人不知道的时间,观察注意着另一个人,因为前天的微笑,昨天的擦肩,今天的偶遇暗自欢呼雀跃。

  新生代表发言上的一见倾心,社团招募竞选中的再见钟情,在白子轩对柳佳欣的一次礼貌式微笑中,柳佳欣定下了非追不可的誓言。每天,从早上开始他们之间就充满了“偶遇”,清晨,阳光弱弱的照射下来的时候,就能看见在绿树阴翳的校道上,一辆黑色的单车和一辆粉红色的单车一前一后,保持着固定的距离行使着。吃饭时,柳佳欣总是坐在他的对面,图书馆的座位也总是并排,总之,能够接近他的方式她都尝试了。只是没有主动的求认识。

  在柳佳欣动用了各种关系之后,她挖来了白子轩的微信,当天她就去办了一张新的手机卡,用新的手机号注册了一个微信,微信上只有一个备注单字轩的人,加微信时,佳欣说现在让她追的这么辛苦,等追到手的,看她不加倍要求还回来。之后两个人聊的火热。佳欣边聊边和自己吃醋,越聊越觉得男生不靠谱。

  他们之间这种聊友的关系持续了多久,就让佳欣纠结了多久,她闭着眼睛,始终没有睁开眼睛,她说:今天白子轩让“她”做他女朋友。如果之前和那个男生之间的打趣只是产生了对男生品质的怀疑,怎么能和一个随便加他的女生告白呢?此时此刻她坚信这个男生不值得自己喜欢。

  封筝转过头看见柳佳欣的眼睛动了动,暗恋本身是种纯粹的东西,不需要去捕捉那光影间朦胧的诱惑。正像黑暗是充满恐怖的惊喜,一束微弱的光芒就足以使得那份洞察的渴求消失殆尽。那活在彼此世界外延的暗恋,像一双无辜而充满渴求的双眼,泛着泪光,那双微光下楚楚可怜的灰黑色眸子,只要睁开就是满满的引诱。

  柳佳欣的声音里充满了沮丧:“我可能要打破坚持四年的诺言了,我确实不该有闯入白子轩生活的想法。”她总是在心情无比沉重的时候,才会理智到去叫别人的全名。

  临近深夜的晚上,这个小镇的街道开始渐渐恢复宁静,时而路过的汽车,也似乎放轻了声音似的,风凉凉的,轻柔的抚摸着她们的脸颊,吹动着树枝发出吱吱的声音,像夜间爱人之间的低语。校园里的人更是寥寥,她们踩着两条黑黑的影子,加快步伐往回赶,一路无语。宿舍的灯已经熄了,只有床上亮着两束光,像暗夜里飞起的萤火虫。

  夜是隐藏心事最好的地方,它不用钥匙不用锁,一层又一层晕染开的水墨,就能成为她们最好的伪装,在这样的夜里,有肆无忌惮流淌的眼泪,烦躁、无奈的叹息以及祈祷的虔诚。只要打开回忆的闸门,就能看见他们在黑暗中闪烁着光芒。今夜,封筝似乎又听见了那低低的叹息,和轻声的抽泣,以为是梦,又似非梦。

  夏季,总是亮的格外的早,六点钟,封筝又在六点钟准时醒来。拉开床帘和蚊帐,阳光已经射进阳台,照在她们晾在阳台上的衣服上,那是金色的,它散发着好似丰收的光芒。经过洗手间,再挤进宿舍,竟变成了粉红色,将整个宿舍装扮的粉嫩粉嫩的。她将一侧的床帘和蚊帐用夹子夹好,也不急着起床,就静静的欣赏着这一室的粉色。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七点过十分了,她从床边的篮子里拿出她的黑框眼镜。此时,柳佳欣已经洗漱好了,在下面捯饬她的脸蛋。她活的很精致,就像她每天的妆容一样。但是封筝对自己的大脸蛋每天就是补补水,涂个霜,这样简单到寒酸的方式,一方面是因为她懒,另一方面是因为不想早起。所以,她和柳佳欣是鲜明的对比,佳欣自信,活泼,美丽,是阳光下让人注目的对象。而她自卑,孤傲,清冷,是阳光下某一隅的孤竹,暗自生长。

  她们骑着自行车准备去上课,在食堂买完早餐,这一次,阳光照耀下的,是并排行驶的粉色和紫色的单车。吃早餐的时候,她看见柳佳欣的眼睛微微的红肿,暗恋一个人,不一定是因为爱而放不下,可能是因为习惯,习惯了将一个人作为信念的日子,突然的割舍总是会心存牵挂,习惯是和爱一样可怕的存在,只怕更甚。

  害怕去习惯一个人,恐惧会被这种割舍缠绕,习惯就像慢慢生起的藤蔓,一步一步向上盘绕在你的身上,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收紧,却无法挣脱,只能任凭这种窒息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只是,比起这种害怕,更无力抗拒的,是人本来就是为了窒息而存在。

  白子轩,像一道光,从佳欣的世界里,一闪而过,即使,在校园的某一个点上,他时常穿着V领T恤搭配一条清爽舒适的短裤,外加一双运动鞋,骑着单车从她们身边呼啸而过,却始终是握不住的一束光。那么那位眼里装着星空的少年,封筝和他之间又该怎么算呢?她想她是他世界里的一场无关紧要的微风,在凉爽适宜的秋天轻轻的拂过他的耳畔,不用习惯,也不用爱,只要来过,就像只有她知道,星空住进了他的眼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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