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便来了
“大叔,您别走啊大叔!”
不理会我的恳求,埋我的老头儿扔下铁锹落荒而逃。
“你是人是鬼?”
转过身,刚才的大叔狐疑地望着我。我伸手摸了摸大叔的胳膊,
“热的吧?”
大叔带我回家,路上告诉我他叫张发财。我被海水冲上岸的时候分明没气了,他才好心将我埋葬。我无家可归,发财叔愿意收留我,只是家里的活儿希望我帮着做做。
迎着海风打渔,伴着夕阳制咸鱼,好在我手脚勤快又不笨,他们愈发喜欢我。
看着镜子里被海风吹得有些发红的脸,我喃喃道,
“你这么美,为什么会死?”
发财嫂喊我出发,今天镇子上有集,攒了半个月的咸鱼终于有机会出手了。生意不错,发财嫂很高兴,递给我两个铜板,
“拿去用。”
我推辞不掉只好接下,钱,似乎对我并无用处。
我听见发财嫂对发财叔说,就因为我生得好看,咸鱼才卖得比别家快。我安了心,总不至于被撵走。
海边劳作的日子虽辛苦,却充实,半年光景,前世的痛总算渐渐淡了去,望着波光粼粼的海面,听着海鸟在唱歌,我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我成了发财叔的干女儿,认亲那天,他们给我裁了新衣服,淡绿粗布,很舒服的颜色。临末,发财嫂提了一句,
“大妮儿啊,隔壁的刘老三人挺勤快,闲的时候多走动走动,你这孩子哪儿都好,就是性子太闷。”
大妮儿是他们给我取的名字,我觉得挺好。只是刘老三的事,我还不想考虑。
有时我会把干爹捡我回来那天我身上穿的衣服拿出来看,紫色缎面秀了金花,很华丽。还有单只耳环,似乎是翡翠质地。我总会好奇,这个美丽又富贵的女子来自哪里,而我为什么偏偏变成了她。
梦正酣,房门吱呀的声音将我吵醒,我听见干爹似乎在同什么人讲话。匆忙披了衣服,我掌灯走出了房间,地上趴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看那样子,似乎随时都可能气绝。干爹本想把他丢出去,可是通过血迹判断,他是从海边爬了很远才找到了我们这处离海最近的人家,丢下他,于心不忍。我喊干爹出去帮忙把血迹清理干净以防追兵,我则扶他到我的榻上休息。
家里有止血的草药,我又裁了旧衣替他包扎了伤口,处理完这些已快天明,我揣上所有的私房钱,背着整筐的咸鱼出了门。
生意仍旧很好,卖完咸鱼后我来到了药铺,采买了不少补血养气的药,钱还有剩,我挑了一只很肥的母鸡。我很想救活他,因为我知道濒死的人是那么渴望活着。
男子烧得厉害,我便衣不解带的在他身边伺候。三天头上,男子看上去总算有了丝生气,我也终于安了心,趴在床边睡了过去。醒来时他正望着我,我起身帮他去倒水,
“姑娘,你是?”
从声音判断,他还很虚弱,我一边倒水一边答道,
“大妮儿。”
男子说他叫阿力,做茶叶生意的,那日是被强盗劫杀,整个马队就剩他自己。至于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他没说,我便没问。
转眼月余,阿力的伤势渐好,偶尔会在院子当中练练拳脚,也会帮我晒晒咸鱼。阳光照着他的时候,真的很耀眼。我收回眼神,看似无意地问他,
“阿力伤快好了可是要走?”
阿力迟疑了一阵儿答我,
“嗯,过两日便打算走了,身上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墨玉的扳指留给你可好?”
我笑,
“药费和伙食费?”
阿力也笑,
“留个纪念总是好的。”
他走的那天,我在海边坐了很久,我喜欢发丝在风中轻扬的感觉,总觉得海风可以吹走烦恼。干娘对我说,
“那样的男人,好看归好看,但嫁不得,还是刘老三这种老实人好。”
我帮干娘捶着背,
“既然干娘说好,那便嫁了。”
生活本就该是朴实无华的,太诱人的,便是那致死的毒。
成亲前的那天,刘老三出了趟海,再没回来。我收起了嫁衣,继续制咸鱼。生意越来越差,村里的人都说是我克死了刘老三,干爹干娘的脸色也越来越不好看。
我只当选择了朴实无华的生活便不会再有风浪,却忘了命途坎坷的人走到哪里都会被上天捉弄。我挽起包袱,最后一次吹海风,吹了一整天,还是没吹走烦恼。
无论如何,临走前干爹偷偷给了我不少钱,我还是感激的,能好心埋尸的人又怎会是坏人。他的无奈,我能理解。赶了几日的路,我到了另外一个镇子,这里应该没人在我身后窃窃私语了。我想找制咸鱼的事做,不过没有,尝试了几次,包子铺的老板娘愿意收留我,只是需要半夜就起床上工,我欣然接受。
起早贪黑虽然辛苦,但劳作却能让人忘却烦恼。我不怕辛苦,只怕平淡的日子被滋扰。老板娘不在的时候,老板的眼神总在我身上瞟来瞟去,我知道无论我说与不说,离开的那个人终归是我。未等我盘算好下一个去处,老板果然来扰我,如那些无聊的八点半剧情一样,我被老板娘赶了出来,好在她肯把包袱还给我。听着一些不入流的字眼,我咬咬牙向前走去。无论如何,我只想好好活着。
走出包子铺没多久,我似乎听到身后有蹑手蹑脚的动静,转过身,迎面而来的是黑漆漆的麻袋。
不大的房间里,女孩子们的哭声此起披伏,我发现房间中间似乎设了栅栏,另一边的女孩子姿色稍差一些。
有女孩子撞柱寻死,看守的人前去处理,我趁机溜到了对面。我的判断没错,老鸨模样的中年女子带走了那些姿色尚佳的姑娘,而其余的我们便被拉到大街上,由大户人家挑去做仆人。
管家模样的老者挑起了我的下巴,对着身边的人道,
“这个模样精致些,就给三小姐做个守夜丫头吧。”
命运的车轮就这么漫无目的的滚动着,我浑浑噩噩的来到了三小姐的跟前,她望了望我,继续饮茶,
“叫什么名字?”
“大妮儿。”
三小姐顿了顿,
“给你改个名儿吧,绾绾这个名字倒是配你。”
我抬头望她,很美的一张脸,皮肤瓷白,眉眼如画,不动声色间却透出一股威严,大户人家的小姐,果然是不一样的。
三小姐名叫韩如冰,十九岁了还未出阁,是太傅韩明朝的小女儿。三小姐还有两个哥哥,也都在朝廷任职。
守夜的工作倒也轻松,三小姐很少起夜,偶有传唤只因睡得口干,要饮一杯白水。
“绾绾。”
听见三小姐唤我,我一边起身,一边应着,
“奴婢在。”
“两杯白水。”
我倒好了水,正要走进小姐的闺房,却远远瞧见了男子高大的身影正在整理衣服。我正在踟蹰要不要进去,三小姐催我,
“端进来吧。”
见我躲闪的目光,三小姐笑,
“怕什么,你是我的守夜丫头,迟早都要见到他的。”
男子似乎整理好了衣服要走,临走前听他随口说了一句,
“绾绾是吧,好生伺候你家小姐。”
我缓缓抬头,看见三小姐只着里衣,一副慵懒困乏的样子,她摆摆手,我便起身退了出去。
别人的秘密,我并不关心。
三小姐有个姐妹淘,是富商莫宗邦的独女,生的一样娇俏美艳,她叫莫小乔,总感觉在哪里听到过。莫小乔望着我时一脸疑惑,
“生的好眼熟啊,倒像足了我表哥从前的一个小妾呢。”
三小姐瞟了我一眼,
“你可别吓她,她胆子小的很。别人不是还说我们两个长得像吗?我才不觉得。”
莫小乔瞪她一眼,
“我也不觉得。”
内心不安起来,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我没有这个身体以前的记忆,但别人却有关于她的记忆。如果被谁认了出来,会不会还是死路一条?
我把事情想得简单了,总以为我在韩府出入并无人过问,即便是逃了,也得过上几个时辰才会被人发现。
我被护院丢在三小姐脚下,心中自是惊惶不已,三小姐仍旧饮着茶,凉薄的语调倒是听不出怒意,
“怎的?我待你不好?”
我无措的摇着头,不知道该如何辩解,
“拉出去,杖毙了吧。”
三小姐放下茶杯,轻巧的动作仿佛她刚才说的并不是什么生杀大事。
我竟害怕的说不出一句求饶的话,就那么直直的被人拖着下去。
一个有些戏谑的声音响起,
“几月不见,三妹还是那般喜好吓唬奴仆吗?”
三小姐起了身,
“竟是二哥回来了,这趟出使西域,日子长了些,人也清瘦了不少。”
说罢又来看我,
“我才不是吓唬她,杀了便杀了,既然府上花了银子,她的命就是我们的。”
二少爷转脸望了望我,旋即笑道,
“你若不要她,便给了我,杀了岂不可惜?”
三小姐摇头作无奈状,
“二哥什么时候变得怜香惜玉起来,给便给了你,生的好了些放在我这里也全无用处。”
我长舒一口气,浑身的衣服已被汗水湿透,二少爷扬起了我的下巴,
“瞧让你给吓得,看着也着实让人心疼。阿文,带她去梳洗更衣,晚上就让她来帮我守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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