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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一章:离别是想念的开始


  2021年的冬天下了好大一场雪,封筝被阻拦在了靠近北方的一座城市,大地笼罩着白色,窗外灯火通明,斑斓的灯光点亮了这所城市,雪花一片一片,从天空中往下坠,仔细地盯着那些漫天而落的雪花,仿佛自己也在落,不知道会落在哪里。

  有人说,离别是想念的开始,从这里到那里,隔着山隔着水,有时候很近有时候很远。封筝哈在车窗上的气凝结成了雾,雪那么厚,那么白,却也像她指尖划过雾气的痕迹,总会消失。这个城市,有翩翩的雪花,也有只有在雪地里才可以做的梦,房门前的雪人拿着扫帚,举起一只手,用胡萝卜做的鼻子和黑豆做的眼睛在朝人们微笑。

  封筝靠上安璟澜的肩头,那里有她熟悉的味道,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他说带她来看雪,就真的来了,推掉了所有的工作来到了这里。他还说明年的春天,在夏天到来之前最凉爽的时候,他们就结婚,在海边或者大大的礼堂,堆满她喜欢的栀子花。

  那一天,暖烘烘的阳光照着他们工作的南方小城,海风劲道地刮起了扎在封筝后脑勺的马尾,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上,人们穿梭着来去,安璟澜让她不要动,他从地铁出口向着这边款款走来,西装革履的他已经看不出丝毫的稚气,擦得锃亮的皮鞋在阳光下反着光。他从一群人中间穿过了一条一条的白色横线,红灯亮起的时候,他正好走到封筝的面前,他牵着她的手,沿着马路,走过长长的天桥向家的方向走去。

  天桥上有人买棉花糖,他拿了一个蓝色的棉花糖。周一是红色的,周二是粉色的,周三是蓝色的,周四是绿色的,周五是白色的,周六周日他们不过天桥。天桥下的车总是那么的拥堵,就像这个城市生活的节奏,总那么地快。每个人都在为了生活奔跑,那些人疲惫的脸上透着生活赋予的苍白,地铁上背着家当蹲在地上打瞌睡的人,吵闹的孩子和下了班仍在用电话沟通工作的人,每个人都忙,忙着找工作,忙着保住工作,忙着升职加薪,忙着忙着就忘了自己,也忘了家。当两只脚踏入社会之后,突然就从孩子变成了大人,从什么都不懂,到什么都能扛,原来不过是一份工作的距离。

  安璟澜拉着封筝的手,从这条路慢慢地走着,直到阳光从那座最高的大楼上隐没下去,他们就到家了。那天有点不一样,安璟澜说起了煽情的话,他笨拙的样子可爱极了,他们并排走着,拖着夕阳下长长的影子。

  他说:“明年我们结婚吧。”

  没有玫瑰、没有戒指、也没有下跪,他拉着她的手,像在说明天去吃烧烤吧,但是他的心在怦怦直跳。她知道,他也知道。没有沉默,连脚步也没有稍稍的停顿,就听见封筝说:“好啊,到时候你来娶我。”

  可能在一起久了,比起浪漫,这种淡淡的踏实感更加重要,就好像送一束玫瑰和一枚钻戒,永远比不过站在她的面前,说一声“我保护你啊。”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细水长流式的,不会刻意营造浪漫,也不会因此冷淡。爱情里最舒服的姿态就是我不会将我爱你挂在嘴边,但我总是时刻牵挂着你,偶尔不经意的一句表白,是我花了很大的勇气,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出口,但你总会记得,然后回应我同样的爱。

  “明年春天吧,在夏天到来之前最舒服的季节,你穿婚纱刚刚好,婚礼的主题,用你最喜欢的栀子花。”在安璟澜的想象里,一切都是那么的水到渠成。

  封筝拉着安璟澜的手使劲甩了几下:“傻瓜,秋天的栀子花才开的最美。”

  “那我们就秋天结婚。”

  来年的秋天还没到,眼下的冬天已经悄然而至了。封筝毕业后没有如愿成为一名律师,她违背了父亲的安排,放弃了考公务员,去了一所陌生的城市,那里的地铁拥挤,车声嘈杂,但是最终她安定在了那所城市,做了一名销售。安璟澜过来的那个时候,她刚辞去销售的工作。而现在的她是一个自由职业者,网络写手。

  来北方是封筝的提议,但是并没有遭到安璟澜的反对,安璟澜提前用了自己的年假。封筝穿着雪地靴,踩在雪地里,白雪地里的脚印围着车子一圈圈的散开了,原来雪真的会说话,嘎吱嘎吱地像在哭。

  雪花一片片落下来,落在封筝的头发上,黑色的头发和白色的雪,在路灯下闪闪发亮,安璟澜走下车来,手里拿着白色的毛线帽和米色的围巾,他抓住她,像大人抓住了贪玩的孩子,即无奈又担心,最后只能爱抚的低下头用手轻轻的拍去她头发上的白雪,再扣上白色的毛线帽。封筝摆弄着他手臂上的围巾,将围巾的两头在他的手臂上打了一个结。

  光阴在安璟澜解开手臂上的结,将围巾套在封筝脖子上的动作中静默地溜走了,余下的日子好像越来越短,封筝眼里一闪而过的凄凉在安璟澜给她戴上口罩的时候化成了眼泪,从鼻翼悄悄地划进了嘴角,谁也没有看见,连雪都不知道。幸福是最奢侈的东西,封筝站在雪地里,抬起头对上安璟澜的眼,被城市霓虹照亮的雪从天空飘落下来,离自己越来越近,幸福却从雪花的缝隙之中离自己越来越远,这是种得到了却无福消受的远。

  靠着车门的安璟澜,目光所及都是她,她蹲下去玩雪的样子,她回头朝自己微笑的样子,虽然口罩挡住了她的笑脸,但是他想象的出她笑的有多灿烂,她拿起一块雪,揉成团,走到安璟澜面前非要他吃下去,她说:“你尝尝嘛,你尝尝嘛”。

  安璟澜说脏,但还是没有将雪从自己的嘴里吐出来。其实那雪不是地上捡的,是车身上的,从封筝弯弯的眼睛里,能够知道她在笑,那是一种得逞的笑。围着封筝的腰的双手,悄悄地收紧了,安璟澜低下头,额头快要碰到封筝的额头,他的另一只手从封筝的一侧抽了上来,轻轻的拿掉了她的口罩,他冰冷的薄唇附上封筝的双唇,他转身以绝对的优势扭转了两人的战局。

  如果知道这场爱情的开始即意味着结束,我是不是还会义无反顾地奔向你?封筝无数次的思考这个问题,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问题了,这更像是对自己人生前半生的一个反思。尤其是听到柳佳欣和白子轩已经开始孕育小宝宝这个好消息的时候。

  柳佳欣和白子轩在国外结婚,在庄严肃穆的教堂里宣誓,大学时候的银戒指换成了约束彼此的钻戒,在漫长的一个拥吻结束之后,宾客们都在鼓掌,满满的祝福都藏在那明显的笑容里,只有柳佳欣在哭,因为她这一路走的好辛苦。

  封筝转过头,看到在厨房那头忙活的男人,他正在煮宵夜。当别的女生有了上百的体重都在减肥的时候,只有封筝还在吃。八点半吃宵夜对封筝来说是一种习惯,八点时做宵夜也是安璟澜的习惯。那时候刚去外省工作的封筝,揣着并不富裕的钱包,过着狼狈而辛酸的生活,租着一个单间,一个人孤独而倔强地走在那所偌大的城市街头。刚租房子的时候,从淘宝上买了一个小锅,买了点米,很多个晚上和周末就是白米粥或者白米饭就着榨菜和辣椒生活。当人们总是在夸耀大城市的繁华和热闹时,封筝房间里夜晚亮起的灯是夜里最孤独的风景,即便出门,那也是一个人的街头。耳机里的歌听来听去还是那几首,听了一遍又一遍,热闹也就变得与之无关了。

  七月的城市应该是热情而奔放的,除了热,那座城市就好像是冷冰冰的,拥挤的人群和残酷的人生,那些被遗弃在尘埃里的简历带着希望而去,载着绝望而遗失。安璟澜辞去工作来到那所城市的时候,是秋天了,那是刚刚入秋的时候,天气还没有那么的凉爽,热气从晒得滚烫的地面翻腾起来,依旧烤得皮肤发烫。他站在封筝房间的门口,脚边躺着他的包和黑色的行李箱,他对着门在低头翻看手机。那一天正是封筝因为业绩不达标而被公司解雇的日子,看见安璟澜的那一刻,她哭了,不是因为委屈,是终于觉得自己不再是孤军奋战的喜悦。

  那如果她与安璟澜之间的爱情注定没有永远,她也会自私地将自己剩余的所有时间都倾注在他的身上,就像安璟澜义无反顾的来到她的身边一样,她也会义无反顾的珍惜他们之间的分分秒秒,她没那么高尚,她无法躲避安璟澜的爱意,这样是为了不让自己后悔,也不让他留下遗憾。

  窗外的雪停了,对面人家的窗口,亮起的灯火,正好能将主人站在床边的身影印的真真切切。安璟澜捧着面条从厨房走过来,面条上放着葱花,他始终记得封筝的面条一定要放葱花,要放那种细细的冬葱。安璟澜的面条比起第一次,已经做得越来越有滋味了。

  第一次去到封筝租的那个小单间的时候,空荡荡的房间,只有一个简易的衣柜和一把塑料椅子,光滑的地板上铺着一条空调被,正好就放在床前,床上的笔记本电脑没有关上,但已经进入休眠状态。安璟澜看着眼前的一切,心里有点酸,他在想每次打电话说她过地特别幸福的人到底是不是他家姑娘。

  “饿了吗?”他回过头,眼里是满满的心疼,却又要假装什么也没有的样子。

  封筝一下子猛的撞进安璟澜的怀里,她很久没有听到有人这样问她了,心里所有的委屈和难过都在那一刻倾泻了出来,她的泪水打湿了安璟澜的衬衣,哭完之后,她猛然想起:“你是不是还没有吃饭,你饿不饿?”她的声音还带着哭泣后的沙哑感。

  有点晚了,封筝住的比较偏,他们在楼下不远处的一个小卖部,买了点挂面和一个电磁锅等东西,就回家了,那是封筝第一次吃安璟澜煮的面,面里没有放葱。那时候他们也是这样面对面的坐着,没有桌子的他们搬来了行李箱,在行李箱上放了一个拆开的纸箱,就那么坐在地上吃着,快吃完的时候,安璟澜说:“以后不要这么晚回来”。封筝抬起头,说了一句,“要是放上冬葱就好了,我爸爸做的面都会放他切的细细的冬葱”。从那以后,安璟澜总会为了做一个宵夜跑遍整个菜市场去找冬葱。

  封筝望着眼前这个已经三十多岁的男人,还是和以前一样没那么多话,做的永远比说的多,笑起来的时候很暖,严肃起来的时候很酷,写歌的时候很认真,吵架的时候不会还嘴,被赶出门了,也不会逃走,就那么一直傻乎乎的站在门口,等封筝打开门的时候,他会一把抱住她说:“我错了”。这个会认错的男人注定要承受比封筝要多的痛苦。离别是想念的开始,可是封筝相信时间会让追忆走向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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